新闻中心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爆炸危险区域施工中的核心安全要求

爆炸危险区域施工中的核心安全要求

更新时间:2025-10-24   点击次数:24次

1. 火源控制

  • 防爆工具:必须使用铜质或铍青铜等无火花工具。严禁使用普通钢制工具。

  • 防爆设备:所有进入危险区域的临时电气设备(照明、开关、电动工具)、通讯设备(对讲机、手机)必须是 “防爆型" 并处于完好状态。

  • 人体静电:所有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并在进入作业区前触摸人体静电消除器。

  • 火星控制:动火作业前,清除动火点周围至少10米范围内的可燃物,并用防火毯覆盖或隔离无法移动的设备、管线。

2. 电气安全

  • 临时电源:电源应从危险区域外接取,配电箱应设置在安全区。临时电缆需有防机械损伤措施。

  • 接地与接零:所有设备外壳、临时配电箱必须可靠接地。

  • 照明:确保作业区域照明充足,使用防爆灯具。

3. 人员与监护

  • 专人监护:动火、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必须设专职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必须熟知应急程序,并配备可靠的通讯和灭火器材。

  • 安全交底:施工前,必须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风险、安全措施和应急逃生路线。

  • 个人防护:根据作业风险,正确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