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爆检查一般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yong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2、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3、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启动器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二、防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和煤安标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长度超过50mm,凹凸超过5mm者)。
2、防爆外壳内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3、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敷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视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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