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防爆安全法规和管理制度。实践证明,完善的安全法规和管理制度,是预防爆炸的重要措施。
易燃易爆物料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的贮放原则
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之前,必须首先查明其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在此基础上还应了解哪些是要禁止共同贮存的物品,哪些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质,哪些是接触或混合后能引起燃烧和爆炸的物质等。在了解这些特性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避光、通风、隔离、冷藏、分散等措施,以确保物品的贮存安全。
(2)易燃易爆物品的贮放要求
a·贮存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备有需要的消防设施;
b·物品要分类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要按照分类、分区、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的方法贮存。小型仓库(包括企业事业的库房)应按类、分间、分堆存放;
c·进出库要检查验收。在货物未进入库房前,保管人员要对即将入库的货物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货物,一律不准入库,应存入隔离间,适当处理。仓库进出货物后,对遗留或散落在操作现场的物品,要及时清扫和处理;
d·堆码垫盖要符合要求;
e·要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安全监察
(1)监察内容
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安全监察,主要是检查企业防爆的技术措施如工艺参数的控制、燃爆监测系统、安全阻火装置等,以及检查企业管理措施如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事故状态下的紧急处理措施计划等。
(2)监察要求
熟悉防爆方面的法规标准;
掌握火爆炸的基本规律;
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防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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