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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排水管理

更新时间:2024-05-08   点击次数:194次

1、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 h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目前水泵房有四台MD450-60*9型水泵,额定流量为462m3/h,额定扬程为520m。两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必须经常保证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完好。

2、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盘区正常涌水量。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

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低位。

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

5、水泵、采区水泵及采煤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

6、地质测量科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开生产头面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