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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Ex元件隔爆型空外壳取设备防爆合格证的要求

更新时间:2024-02-29   点击次数:263次

隔爆型空外壳可以作为Ex元件取得防爆合格证。但作为Ex元件,它是不完整的,需要组装成设备经评估并取得防爆合格证后使用。利用Ex元件的隔爆型空外壳使取得设备的防爆合格证更加容易,通常不需要重复隔爆外壳的型式试验,仅需要考虑内装元件及布置等限制使用条件,利用Ex元件隔爆型空外壳取设备防爆合格证的要求,设备制造商应在准备的文件中对这些要求进行说明。

1.不应改变取得防爆合格证的Ex元件空外壳上孔的数量、尺寸及其位置;

2.不应内装充油断路器和接触器;

3.不应超出其使用环境温度范围;

4.对Ⅰ类、ⅡA类、ⅡB类Ex元件外壳,在保证在每个截面上至少有20%的面积可使气体流动不受阻碍情况下,内装元件可随意布置。各方向至少12.5mm长的单独区域可以合并计算;

5.对ⅡC类Ex元件外壳,在保证在每个截面上至少有40%的面积可使气体流动不受阻碍情况下,内装元件可随意布置。各方向至少12.5mm长的单独区域可以合并计算;

6.应考虑设备符合GB/T 3836.1—2021《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和GB/T 3836.2—2021《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所规定的所有使用情况,例如,内装电池的要求、内装旋转装置造成的导致参考压力增大的湍流等。